臺胞之家網訊:日前,中共龍巖市新羅區委批復同意了《新羅區困難臺胞、臺屬救助工作實施方案》,并成立了區困難臺胞、臺屬救助中心工作領導小組和辦公室。此舉,旨在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推進我省 “兩岸人民交流合作先行區”建設, 促進新羅區對臺工作發展,凝聚臺胞力量,切實解決好定居新羅區的臺胞、臺屬實際困難。
“實施方案”要求困難臺胞、臺屬救助工作要堅持三項原則,救助三類對象。即堅持救急救難原則;堅持及時、高效、適度、公正原則;堅持救助水平與籌資規模相適應原則,合理確定救助對象,科學劃分救助標準,突出救助重點,切實保障困難臺胞、臺屬的基本生活。在救助對象上,一是救助在最低生活保障和其他社會救助制度覆蓋范圍之外,由于特殊原因造成基本生活出現暫時困難的常住臺胞、臺屬。二是救助已納入最低生活保障和其它專項社會救助制度覆蓋范圍,但由于特殊原因仍導致基本生活暫時出現較大困難的常住臺胞、臺屬。三是救助困難臺胞、臺屬救助中心認定的其他特殊困難家庭。
符合救助條件的困難臺胞、臺屬家庭,須向戶籍所在地社區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并提供戶口本、身份證(臺胞證)及有關證明材料;經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審核并報新羅區困難臺胞、臺屬救助中心審批后,確定救助金額并及時發放。
據悉,救助工作根據救助對象困難原因、程度、種類等因素,實施分類救助。原則上每個家庭只能享受一次,一次性救助資金最高限額為5000元。新羅區慈善總會安排100萬元,將每年的收益作為救助資金,實行專項管理,專款專用,并由區財政、監察、審計部門負責資金的監督和審計工作。(福建省臺聯 黃其統、周雄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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