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昨日從郵儲福建省分行獲悉,在前期實現臺灣向大陸的單向匯款業務后,2月26日起,福建省客戶也可通過郵儲向臺灣郵政進行電子匯款。
據了解,匯出匯款在福建省郵儲、郵政各國際匯款業務發匯網點均可辦理。臺灣郵政目前僅接收郵儲受理的入賬匯款,即匯款匯入臺灣郵政收款人指定的賬戶,不接收指定地址的現金匯款。電子匯款業務以美元結算,客戶可選擇美元發匯或人民幣購匯美元后進行發匯。
在日限額方面,客戶持美元現鈔發匯,日累計(或單筆)最高限額為10000美元(含);客戶通過外幣儲蓄賬戶發匯,日累計(或單筆)最高限額為50000美元(含)。
郵儲受理匯出匯款業務時,按照銀郵匯款的資費標準收取匯款手續費和電訊費。匯款手續費按匯款本金的0.8‰折合人民幣收取,每筆最低20元,最高200元。電訊費每筆70元。同時,清算銀行會從本金中扣收一定的清算費用。臺灣郵政兌付匯款時,對每筆匯入款收取200元新臺幣(按現階段匯率約折合6美元),兌付方此項收費自9月1日起執行。
為確保匯款及時入賬,客戶辦理匯往臺灣郵政的電子匯款業務時,柜員應先與客戶確認收款人賬戶為臺灣郵政新臺幣賬戶,同時客戶應準確填寫境外匯款申請書的各個項目。 (記者 楊劍峰 實習生 劉海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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