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胞之家網訊:(福建省臺聯 陽夏)福建省教育廳日前公布的《2009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實施細則》規定,臺灣省籍考生參加高考,可享受加20分的照顧。 福建省教育廳公布《2009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實施細則》,細則規定,臺灣省籍考生參加高考,可享受加20分的照顧,由學校擇優錄取。
細則規定,歸僑、華僑子女、歸僑子女和臺灣?。ê痖T、馬祖)籍考生在福建參加高考可享受加20分的照顧,并可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黨和政府歷來重視臺灣省籍青年的教育培養,改革開放以來,從八十年代中期開始,在歷年高考招生中,福建省都出臺相應的對臺籍考生給予10-20分加分照顧的政策。
據悉,臺籍考生可從5月4日起向所在學校申領“2009年高考考生注意錄取表”,憑戶口簿到所在地的縣以上臺灣事務辦公室確認蓋章,交學校存入考生檔案并報市招生辦。
福建省臺聯作為黨和政府聯系廣大臺胞的橋梁和紐帶,在早期的招生工作中,積極協調有關部門落實中央(1981)38號文件“關于臺灣省籍同胞在各方面同等條件下優先照顧”的精神,并參與每年的招生工作會議,使得福建省率先實行臺籍考生高考加分照顧政策,也使許多具備條件的臺籍考生圓了大學夢,為國家培養了大批臺籍人才,為服務祖國統一大業培養了大批臺籍干部。
同時,福建省也是率先在大陸單獨招收臺灣本科學生。1999年,福建省人大常委會就制定《福建省招收臺灣學生規定》,是大陸唯一的專門針對招收臺灣學生立法的地方法規。
《法規》對招收臺灣學生作了一些特殊規定,如報考福建省高等院校的臺灣學生,可以申請免修政治理論和軍訓課程;臺灣學生入學后,由所在學校向所在地的公安機關辦理就學期間的多次有效出入境簽證和暫住手續等,為臺灣學生入閩求學提供方便,同時也解除了攜帶家屬來閩投資臺胞的后顧之憂。
近年來,隨著越來越多的臺灣學生到福建就學,福建省教育部門還將推動大中專院校面向臺灣學生增加專門的學科、專業,擴大招收臺灣學生的范圍。(福建省臺聯 陽夏)
|